高某与朋友一同到房山区某跑马场骑马玩耍,不料在骑马过程中,不小心撞到马场内防护用的塑料注水围挡,构成高某腿部受伤。因多次就抵偿疑问洽谈未果,高某将该匹马的主人、马场的管理者及马场所属的村委会告上法院,恳求抵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估量1.7万余元。近期,记者得知,房山法院长沟法庭已受理此案。
高某称,上一年5月11日,他与朋友一同去房山区某镇某村跑马场骑马玩耍。在玩耍过程中,高某所骑的马匹不小心撞到马场内的塑料注水围挡,构成高某左小腿外侧受伤。随后,高某立即被送往医院医治,经确诊为左小腿异物,左胫前肌肤挫裂伤,左胫前肌挫裂伤。为医治伤情,高某共花费医疗费8000余元。
往后,高某得知隗某为马的主人,李某及村委会为马场的组织者及管理者,三方人员均拒绝抵偿高某医疗费。随后,高某以隗某、李某以及村委会未保证跑马场的安全、未尽到安全职责为由,将三者诉至法院恳求抵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1.7万余元。